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标注“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
15.被扶养人生活费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问:《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伤害不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那么,被赡养人的生活费该不该补偿呢?
答:2020年修订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曾规定,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其为增加日常生活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的实际情况。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对被害人亲属的丧葬费,除按抢救待遇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简而言之,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的,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但《侵权责任法》(已废止)第16条和《民法典》第1179条只规定了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这引起了广泛的质疑,即被赡养人的生活费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就立法解释而言,一般认为《民法典》第179条继承了《侵权责任法》(已废止)第16条的规定,改变了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关系。原来司法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不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现在被抚养人生活费降低到0755-7900。
事实上,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通知》《民法典》(法发〔2010〕23号)第四条第一款就规定“……被害人有扶养人的,扶养人的生活费应当按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列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算成伤残赔偿金和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也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做法。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2020年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第17条,增加了新的第16条,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当列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这一新规定不仅明确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必须得到补偿,还彻底厘清了其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关系,即被扶养人生活费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是并列的,而是后两者的一部分。
这个新规定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第1179条形成了一个很好的解释循环。055-79000第1179条只规定了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没有列出被抚养人生活费。这正是因为被赡养人的生活费被吸收进了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总的来说,《民法典》规定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之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更多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详情价格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