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清运

  电影《我不是药神》估计在很多读者的社交圈里都创造了口碑。国产电影很少有这样基于现实主义的创作。一般粉丝看完这部电影的评价无非就是这个,挺写实的,感动到流泪。电影在剧本创作阶段确实设计了很多泪点,难免会让大家感动。几滴眼泪的小细节真的很好体会。

  比如《我不是药神》中谭卓饰演的角色,为了给女儿治病,只能在夜场跳舞赚钱。她和男主角一起赚钱的时候,男主角带他们去“建盟”。夜场老板拿着谭卓扮演的角色在台上跳舞,而Xu zhng扮演的男主角掏出钱扔给老板,老板请他跳舞。是钱不够吗?继续补充。估计很多粉丝在这里都有一种逆袭的快感。男老板在跳舞的时候,镜头给了谭卓。谭卓的表情很复杂,有眼泪,他不让他们流出来。这其实是很多粉丝的真实生活。

  比如黄毛最后惨死的一幕。这里有一种江湖道义。估计很多粉丝都能看出老派香港混混的味道。当然,这种道德并不是江湖中建议的,而是基于黄毛对永成人格的认同。毛相信,他的牺牲可以换来继续把更多的印度古鲁宁带给患者。

  终于,永成被判刑了,囚车缓缓驶出,大批白血病患者陷入了告别之中。估计这一幕也能让粉丝很感动。这就是电影的特点,擅长讲述一个普通的真人真事。永成的原型人物最终免于起诉,更不用说五年刑期了。

  我一直觉得电影不应该停留在感动上。几滴眼泪远没有达到电影应该达到的真正价值。为感动而存在的电影很廉价,为思考而存在的电影尤其有价值。003010基于电影本身的内容,本文提出了一个悖论,供影迷思考:如何在药物专利和拯救生命之间做出选择。

  在中国加入WTO之前,根据正规媒体的官方报道,90%以上的药品都是仿制药,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获得药品独家公司的专利权,而是出于治病救人等原因,在中国制造的。但是中国入世后,我们就做不到这一点了,药品专利保护力度加强了。很多进口药在国内是无法复制的。

  我查了资料,药品是有专利的,一般保护期在10年左右。也就是说,10年后,专利药可以通过仿制生产出来。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印度是廉价药的天堂,格列宁在印度的出厂价只有500元。因为印度方面认为,这种治病救人的药不应该受专利保护,而应该在国内生产,从而产生一种廉价的效果,让普通人买得起。

  这其实是一个悖论。各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作为一家真正的医疗公司,只有保护好自己的10年专利权,才能更好的收回成本,盈利,甚至是暴利。只有保证这10年的暴利,才能依靠这笔钱去做其他药物的后续研发,从而产生更多的新药,不断带来暴利,实现良性循环。

  医学的特点是暴利催生发展。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瑞士的制造商Grenin是一家全球500强企业,年利润超过100亿美元。当然,这是一笔巨大的科学利润,但是没有这笔巨大的科学利润的支撑,人类的医学科学还会发展吗?发展资金呢?这是值得思考的。

  另一方面,《我不是药神》也提供了一个病人的视角,甚至最后的主人公永成也站在了病人的角度,赢得了道德上的胜利。这个视角很温暖,很容易被观众认可。尤其是电影里一些刻意设计的台词,比如一个老太太一瘸一拐的走过来问,谁家还能没有病人?这是把观众拉进电影的法宝,是编剧刻意设计的演绎。

  电影《我不是药神》应该是一部温情多于理性思考的电影,还是一部激起观众情绪的作品。在这部电影中,李乃文扮演葛林宁公司的医药代表。估计被电影的情绪感动过的粉丝,看这个角色就跟当年看还珠格格里的奶妈一样。他为什么这么可恶!影片角色设计为坏人形象,包括一对尖嘴猴脸的化妆造型。这种刻意,是为了满足电影的情感需求,而回避了电影本身需要的理智和冷静。

  我觉得,电影除了让观众落泪,是不是缺少了一点让观众思考的情节考量?是否应该加入一些对“反派”的体面看法?当然,这种吊诡的思维会让观众很痛苦。哲学也是痛苦的,但谁都知道它对一个民族的发展有多重要。

  面对悖论,没有答案。所以,看完《我不是药神》,我在感情上真的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官方媒体信息,2013年4月,瑞士格列宁专利到期,该药开始被中国公司大规模生产。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意愿去做这种痛苦的思考,我们能一起努力去思考吗?我们有没有可能把这种救命药的价格降到所有患者都能承受的水平?

  我觉得这种思考比电影和哭更重要。让社会发展成为一个互助的社会,科研发展的速度不应该因为这种互助而减弱。这需要多么强大的智慧。但是如果我们不一直思考它,我们就不会有任何获得这种智慧的可能性。当然,《我不是药神》的好处在于,它以近乎现实的方式给中国电影注入了一剂葛瑞宁。这是促进思维的电影药!

  一百多年前,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青霉素。然而现在,每个人都买得起了。如果我们一起努力,Grenin可能是下一个青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