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拘传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拘传是什么意思),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民事诉讼拘传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拘传是什么意思)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拘传是指在法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强制被告人出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出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养、扶养的案件,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合调解。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利于案件的调解和合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09条,人民法院可以逮捕必须出庭,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条例表明,只有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才可以申请逮捕证。所以你可能会被法院逮捕。从程序上来说,被逮捕的被告人必须是经过两次传唤,也就是说,在逮捕之前,法院必须发出两次传唤。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并自行克服困难。只有在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能发出搜查令。对被拘留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在管辖范围以外采取拘留措施时,应当将被拘留人拘留并送交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

第109条

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留必须到庭的被告人。

更多民事诉讼拘传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拘传是什么意思)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