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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景网)
【金融其实很简单】
五千年前的古巴比伦就出现了跨期信用和有息借贷,在中国至少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的周朝。但是,为什么金融的发展停止了那么久,过了4000多年才再次发力?13世纪,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等城市发展了公共债券和基金市场。中间的阻力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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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古代的中东和欧洲,金融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宗教,来自于《圣经》禁止有息贷款。总的来说,《圣经》包括两大本,一本是《圣经》,另一本是《旧约全书》,由40多位作者历经千年写成。而《新约全书》是基督教、犹太教、基督教的共同教义。虽然这三个宗教都起源于《旧约全书》年,而且地理上起源于以色列的耶路撒冷,但是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旧约全书》之《旧约全书》是公元前8世纪摩西写的。第23章第19段说,“借给你的兄弟钱,食物,或任何能产生利息的东西,你不能拿利息。”第20段说,“你们可以占外人的便宜,但不可占你们兄弟的便宜,好使上主,你们的上帝,在你们要去占领的地上,赐福给你们的一切事业。”
103010的意思是,如果你可以无息借钱给兄弟,借钱给外国人只收利息,那么你死后,上帝会让你上天堂。否则,你将被送进地狱。
这些教导应该如何解释?谁是兄弟,谁是外国人?这才是重点。基督教对“陌生人”的解释是,只有敌人才是陌生人,其他都是兄弟姐妹。神学家的解释是《申命记》中提到的外国人指的是敌人。之所以只是向敌人索取利益,是因为他们是敌人。借钱给他们提取利息,相当于用没有硝烟的方式攻击他们,增加他们的生存压力;但是,敌人之外的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是兄弟,不能收利息,因为兄弟姐妹本来就是要互相帮助的。如果你违反了这个原则,你将受到上帝的惩罚。因为基督教对兄弟有如此宽泛的解释,包括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所以从一开始,基督徒就不能从事以钱生钱的金融业务。直到16世纪的新教革命后,情况才彻底改变。
然而,犹太教对《申命记》有不同的解释。在犹太教中,只有犹太人是兄弟姐妹,所有非犹太人都属于《旧约全书》中提到的“外国人”或“陌生人”。也就是说,犹太人借给犹太人不能收利息,借给别人可以收利息赚钱。因为这个区别,从差不多两千年前开始,只有犹太人可以在中东和欧洲从事有息贷款的金融业务,而基督徒和后世的人是不能做以钱生钱的生意的,因为《申命记》也是严禁有息贷款的。这种差异不仅决定了两千年来的金融发展格局,也决定了亚洲以外的人类历史。003010为什么要禁止有息借贷?我们下次会系统回答这个问题。这里首先要说明一下,《申命记》的书是不同时期不同人写的,然后合并在一起。其中《古兰经》写于公元前8世纪。当时中东的苏美尔人在农耕,物质输出并不充裕。主流价值观重视农业,压制商业,反对有息借贷,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当时的世界里,几乎所有的农耕社会都反对人际关系货币化,反对建立在货币利益最大化基础上的社会秩序。
对基督教社会的影响
宗教禁止有息贷款。这对金融发展有多大影响?你为什么不忽略这些规则呢?
这要看你是不是基督徒了。对于中世纪的欧洲人来说,教堂是他们生活的中心。教义不仅规范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而且规范各种经济事务,支配经济资源的分配。市场也必须在教义的管辖之下,而不是一个“世俗市场”。尤其是死后下地狱或者上天堂,对信徒来说是一件致命而重要的事情。最经典的故事之一是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这个家族在14世纪末以佛罗伦萨的银行起家,靠赚钱成为那里最富有最有名的家族。历史学家普遍认为,现代银行起源于佛罗伦萨,佛罗伦萨的银行起源于美第奇。虽然乔达尼美第奇在1397年创立了美第奇银行,贡献如此之大,但在他去世前的两年里,他每天都做噩梦,在病床上睡不着,害怕自己死后被送进地狱,受到上帝的惩罚。于是乎,在那两年里,他们不得不安排牧师每天在他的床边为他祈祷,带他忏悔,请求上帝的原谅。可想而知美第奇当时有多害怕。在中世纪的欧洲,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公元4世纪,圣巴西凯撒利亚的主教写道:“满是奴才的有息贷款人,看到像债务人一样躺在自己脚上的贫穷,一点也不感动;他屈尊用各种方式侮辱对方,用污言秽语诋毁对方;他不同情他的兄弟;虽然他已经堕落到如此卑鄙的地步,但他仍然不感激那些为他祈祷的卑微的兄弟,残酷地对待别人的恳求,不受自己眼泪的影响。”另一位主教(Jaquesdevit-ry)说,“上帝创造了三种人:一种是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他们保证所有人的温饱;一个是骑士,保卫他们;和牧师来管理他们。但是,魔鬼创造了第四种人,那就是有息放贷者!他们不参加人类劳动。但是,最终,他们不会受到人类的惩罚,而是魔鬼!他们从借贷中得到多少利息,就会有多少木头被送去炼狱烧掉!"
这种传道在基督教发展的早期,尤其是中世纪,是非常普遍的。他们当时抨击的“高利贷”不是指高利率的贷款,而是任何有利息的贷款。那么,这种说教是否阻碍了金融的发展呢?可想而知,如果把有息放贷者描绘成黑心剥削者,整个社会都会把所有放贷者打得体无完肤,不给他们喘息的空间。
除了基督教对有息借贷的敌视和坚决拒绝,其实基督教也差不多,至今仍禁止有息借贷。
放贷。《古兰经》第2章276段讲,“你们这些放高利贷的人,当你在复活日那天起来时,会发现你已经被恶魔惩罚了。因为他们说‘贸易和有息放贷是一样的’,可是,上帝已经允许做贸易,但还是禁止有息放贷。不管是谁,只要他听到上帝的警告之后就停止有息放贷,他就可以留下过去的所得——上帝会是他的裁判人;而如果他还继续有息放贷,那他将被打入炼狱之火,永远不得翻身!”
由此可知,过去的社会环境不仅影响教徒是否敢去从事金融,而且也决定整个社会对待金融从业者的态度。在那种境况之下,金融市场当然就很难发展。
这一讲的要点是,《申命记》写于公元前8世纪,摩西强调:放贷给兄弟是不可以收利息,只有放贷给外方人才可以收利息。这一原则深深地影响了基督教、犹太教和 教。那么,谁是兄弟、谁是外方人?基督教的解释是:只有敌人才是“外方人”,其他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这就基本决定了基督徒不能从事有息放贷,使金融在基督教社会难以发展。这也影响了公元7世纪建立的 教,《古兰经》禁止有息放贷。但是,犹太教的解读不同:只有犹太人才是兄弟和姐妹,所有非犹太人都属于《申命记》里的“外方人”。因此,犹太人放贷给犹太人时不可收利息,但放贷给其他人时可以收利息、用钱赚钱。于是,在过去的近两千年里,只有犹太人在欧洲和中东从事有息借贷的金融业务,而基督徒和 则不能。观念影响行为,观念决定道德伦理,所以,有了基督教对有息借贷的态度后,金融发展出现停顿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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