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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海关必须对进口货物进行严格的检疫,禁止外来有害生物。判刑了!广东一对夫妇获赔8723万元。发生了什么事?其实就是在卖“毒米”。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边肖的具体事件。
被判刑的夫妻
据了解,朱某顺与闫某芳在杨春共同经营一家粮食加工厂。2019年1月,朱某顺联系肇庆中心粮库采购大米。这批稻谷的销售方向仅限于“饲料”,合同中写明“严禁这批稻谷流入口粮市场”。为谋取利益,夫妻二人在明知大米镉含量超标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对收购的大米进行勾兑加工,包装后销售给杨春市内及周边的米店。至案发,共采购5884.5吨。
从广东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一起生产、销售危害食品安全的“毒大米”犯罪案件判决生效。朱某顺、闫某芳两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夫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罚金500万、350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十倍惩罚性赔偿8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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