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的婚姻双方都是合法登记的,我们的法律相应地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就是这样的合法权益之一,离婚案件的诉讼当事人需要对双方的感情破裂做出相应的解释。以下是该网站关于离婚诉讼的内容,以及可用的离婚判决类型。这些问题将为大家解答。
如果当事人认为夫妻关系未破裂,可以在对方起诉后向法院提交夫妻关系未破裂的证据,法院自然不会支持对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同时建议彼此好好沟通,恢复夫妻关系。这才是长久之计。为了确定离婚诉讼中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实务法院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解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或离婚后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一方起诉人民,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身份确认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离婚前大多由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进行调解,为克服法院久拖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号法第二条特别规定:“对可以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但是,适用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婚姻和身份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诉讼和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离婚协议只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且子女和财产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而诉讼离婚适用于所有离婚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事实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不能通过协议离婚。
进行离婚诉讼时,离婚判决书有哪些类型?在我国,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婚姻问题,我们应该采取适当的离婚诉讼程序。对于相关当事人,一定要准备好这样的相关证据,全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