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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o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示范学校)

o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o学校级别:高等职业教育(大专)

o学校代码:12484

o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庐山路1101号(北校区)

第四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高专示范校、“1 X”证书制度首批试点单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域,东临渤海,西接中心城市天津,北连首都。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世界屋脊,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3亿元,其中教学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千余种。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如茵,湖泊遍布,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扎根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设置现代物流管理、海关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智能物流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能健康医疗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党务。 目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近7500人。学院围绕智能制造、智能商贸物流、人工智能、智能建筑、智能服务、数字创意等专业群建设,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产业学院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包括机械加工及其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200多个与企业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提供了保障,实习与就业无缝克林

第五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与招生有关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任主任,副书记、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信息处、纪委负责人为成员。他们的职责是研究招生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中的关系、信息和资源,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日常招生、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全过程的机构。纪委负责招生监督。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过程中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上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状况、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制定2022年面向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将计划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过程中,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生人数多、录取分数线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反之亦然。各省招生计划详见2022年高考简章、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网站(www。网址不加载)或我院微信官方账号。

第八条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4人间每学年800元,普通6人间每学年700元(宿舍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第四章录取方式和规则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的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在高校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一批次最低控制线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会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条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排队,然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就看是否达到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一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不完成该专业。要违拗(2寸照片多少厘米?如何计算照片尺寸:一张长宽为3.5CM*5.3CM的2寸照片一张照片的像素为626*413。照片的大小通常以英寸为单位,1英寸 2.54cm,几英寸的照片是指照片的长边有几英寸。比如一张5寸照片的长度是2.54x5=12.7cm;一张12英寸照片的长度是2.54x12=30.5cm厘米.)调整,进行背面加工。志愿是没有年级差异的。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按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如有变化,按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我院在江苏省要求普通专业选修科目达到“DD”(含)及以上标准,必修科目达到“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录取规则是“先分数,后成绩”。投档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较高的考生,如有变动,以江苏省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天津市考生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基础,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考生成绩相同的,执行本章第十二条的规定。

我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执行。

以上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有最新相关规定,按省招生办最新要求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艺术(美术)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控制线,在通过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其艺术(美术)填报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得分相同的候选人:

根据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艺术类专业、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按专业课成绩招生时,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进行选调生。

根据综合成绩总分,综合成绩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再次相同的,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进行选调生。

我院承认内蒙古美术统考成绩,内蒙古艺术类(美术类)专业采用“专业志愿清零”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院艺术类专业要求等级为“4合格”。

如有调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艺术(美术)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五条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关于录取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第十七条学校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通知。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新生所属部门书面申请请假,请假只能延期。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具体报名要求请参考2022年大学新生报名须知。根据国家政策,入伍的新生到学校报到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奖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学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授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如果他们通过考试,他们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为学生。在评审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取消其学籍。我院实行转院政策《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秋季招生。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已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此前有关高职招生的任何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的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因招生中介或个人欺骗考生及家长造成的伤害,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入学查询)

招生电话号码:

招生电话(因学院电话目前正在改造,如无法接通,请另找时间或另打电话):

02-60315373、66315884、60315374、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60315378、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6031535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603153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60315254、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60315318,25218060(国际业务部)022-60315260,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60315278、25215036(后勤管理部)022-60315250、25214937(建筑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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