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的职责包括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情况,总结纪检经验,经常对纪检室和基层纪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查处辖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纪委书记的职责是什么?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让我们看一看。

   1.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

   2.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总结纪检工作经验,经常对纪检室和基层纪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3.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组织查处辖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5.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村级纪检组织;

   6.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7.加强农村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

   8.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在的纪检监察机构是1978年恢复的,当时的纪检系统采用的是同级党委单一领导体制。后来在各省区市纪委的提议下,1980年改为“双重领导”,即既受上级纪委领导,又受同级党委领导,但受同级党委支配。

  纪委书记如何产生:纪委书记是经过上级部门提名和监督,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选拔产生,有时也是空降产生。

  纪委书记属于副部级岗位。常见的副部长职位如下:

   1.纪检组组长:纪检组组长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CCDI)派驻各部委的成员担任。作为党组(党委)成员,独立行使部委纪检监察工作。他的行政规格和副部长一样,是副部级干部。

   2.各类总工程师:各类总工程师包括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审计署总审计师、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总工程师)等。这些都是各部委的核算和技术把关的总负责人。

   3.政治部主任:一些国家部委,如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都设立了政治部主任一职。作为部党组或党委成员,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而且是法定的副部级干部。

  纪委书记的职责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