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是否有利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下面从两个角度来说,一个是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一个是分公司的好处。

  一级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很多人其实不知道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其实两家公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容却相差甚远。

   1.法律地位: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地位上,只是总公司的子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济地位:

  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所有资产归总公司所有。会计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单独核算,也可以不核算。纳税时,其实现的损益应与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在会计上必须单独核算。纳税时也必须单独计算税款。

   3.业务状态: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名称都以总公司为准,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名称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经营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和主要管理人员由总行决定和任命,对外活动以总行名义进行。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母公司限制,需要单独申请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章程,有自己的组织结构,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二、设立分公司有什么好处?1.分支机构一般都比较好操作,财务核算制度要求也比较简单,费用较少。

   2.分公司承担的成本少于子公司;

   3.总行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对分行的注资,因此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4.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的,在所在地缴纳流转税,利润由总公司汇总纳税。分公司在经营初期往往会出现亏损,但由于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其亏损正好可以抵消总公司的利润,减缓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负;

   5.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用缴纳预提税;与总公司的资金划转不涉及所有权的变更,所以不需要纳税。

  所以很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一是为了扩大影响力,二是为了规避风险。